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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车路协同路试基地标识制作项目遴选 公告(资格后审)

责任编辑:段小宇发布时间:2022-10-27 09:20:20点击数:54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车路协同路试基地标识制作项目遴选

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遴选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车路协同路试基地标识制作项目 经学校批准实施,业主单位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

2.1遴选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车路协同路试基地标识制作项目; 

2.2.1遴选内容: 选择一家有能力完成车路协同路试基地

标识制作的公司(有完成此类项目者优先)

2.2.2制作内容:4米,宽0.8米,左高9米,右高6米的不等梯形,材质为3毫米铝单板;版面S造型及不锈钢发光字及字母,项目包含基础,详见图纸;

2.2.3预算:10万元(最终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审定值为结算依据);

2.2.4施工图纸联系李老师。

 3.参与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营业执照中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业主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参与行为均无效。

3.3本项目遴选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 遴选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2 10 27 日至2022 1029,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   报名。

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参与文件的递交

 

5.1 参与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 10  29  16  00 分,地点为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与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5.3 有效参与人不足三家时,业主单位另行组织遴选。

6.遴选时间    

遴选时间:20221031830分

地点: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313室

中选通知:中选信息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话:1384313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