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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空调外机挪机项目遴选公告

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5-07-02 08:39:50点击数:10

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空调外机挪机项目遴选公告(资格后审)


1、遴选条件

遴选项目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空调外机挪机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实施,遴选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空调外机挪机项目

2.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2.3预算金额:9.3万元

2.4最高限价:9.3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4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1)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遴选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72日至20257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总务处310报名: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与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7416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总务处3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5.3 参选人不足三家时,遴选人另行组织遴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7遴选时间 

7.1 遴选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00分;

7.2 地点: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总务处300室;

7.3 中选通知:中选信息在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8.1 遴选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8.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431-85124348

8.3 地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遴选文件详见附件1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