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留学生公寓
改造项目遴选公告
一、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留学生公寓改造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实施,遴选人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留学生公寓改造项目;
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预算金额:25.5万元;
4最高限价:25.5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15天(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要求
1. 参选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参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遴选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总务处301室报名,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与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1日16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总务处3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3.参选人不足三家时,遴选人另行组织遴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七、遴选时间
1.遴选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总务处300室;
3.中选通知:中选信息在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1.遴选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431-85906991;
3.地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附件: 留学生公寓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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